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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《拍攝就是捕獵》Shooting is Capturing

Susan Sontag 在《論攝影》中提到,攝影具有一種「侵略性」(aggression),攝影師在拍攝時,其實是在干預、入侵正在發生的事。同時,攝影師是「窺淫癖者/偷窺狂」(voyeur),拍攝的時候實際上是在窺探被攝者的私密一刻,在拍攝他人中造成他人的痛苦而獲得快感。事實上,拍攝的英文「shooting」也有射擊的意思,令人聯想起獵人在狩獵時,在暗中窺探然後出擊捕獲(capture)獵物,甚至有暴力的特性在內。因此,攝影某程度上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力工具,攝影師是施加權力的一方(獵人),被攝者則是被施加權力的一方(獵物)。

 

本作品於夜晚採用閃光燈在香港的不同街道/公眾場所中進行街拍,透過突如其來地迎面補捉陌生人與他當時的行為狀態,嘗試放大以上所述捕獵中的侵略性。同時,攝影師的「獵人」身份被強烈的閃光燈暴露出來,亦是對攝影師權力的一個挑戰;被攝者即時意識到自己被拍下,即有機會向攝影師表達不滿,甚至反抗。本作品希望藉此令觀眾反思拍攝行為本身的權力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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